第二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经燃气适配性检测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检测符合本省各地燃气使用要求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向社会公布。燃气器具安装企业不得为用户安装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