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物业管理协会应当按照章程开展行业自律管理,接受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业务培训,参与相关标准编制、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