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严格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规划建设公园,确需建设的,应当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