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活动,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