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在开放性水域释放或者丢弃巴西龟、福寿螺、牛蛙等外来物种的,由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