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供给与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预报、预警和监测工作,保障居家老年人的安全应急服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社区(村)养老服务领域应急管理预案,重点明确居家老年人的应急服务流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应急管理服务规范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培训,完善居家老年人应急服务制度。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