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要求合理设置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要求,统筹、协调、指导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