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倡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参加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邻里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帮助。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