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6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宁波市汽车维修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