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扩建坟墓的,由昆仑关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迁移,按每座坟墓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