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昆仑关内的旅游、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点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从事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服务网点开展活动,服从昆仑关管理机构管理,不得乱搭乱建设施、乱摆放物品。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