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