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