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三章 制度和规范第二十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整合和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