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