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第六章 激励和保障第五十七条有效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循环经济信息服务公开制度。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循环经济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循环经济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和发布以及政策引导、技术推广、交换交易、金融支持等服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循环利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