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当事人对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