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供热工程需要穿越地下、地上空间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时,相关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相关建筑或者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经过评估予以赔偿。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