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建设单位、申请用热单位在申请用热时,应将供热工程施工图报送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对于审核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