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第四章 高质量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重点发展以下高端高新产业:(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二)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三)新材料;(四)高端现代服务业;(五)绿色生态农业;(六)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重点发展的高端高新产业。雄安新区应当对符合发展方向的传统产业实施现代化改造提升,推进产业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