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雄安新区应当坚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智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智能化应用服务,构建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和智能治理体系,健全大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全球领先的智慧城市。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