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雄安新区应当加强城市设计,坚持中西合璧、以中为主、古今交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塑造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形成体现历史传承、文明包容、时代创新的新区风貌。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