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减少对乡村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规划与管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