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六章 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再生水、微咸水、海水、雨水、矿坑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非常规水源用水需求、配置领域、配置量、供水能力和设施布局。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