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工业节水第三十七条有效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用水产品和设备。禁止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对采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