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