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