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条

有效

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期限,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执行。

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