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三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五百八十九条有效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百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