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三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五百八十八条有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最先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百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