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第四百零八条有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百零七条回到全文第四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