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章 速裁程序第三百七十七条有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百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