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 管辖第二十五条有效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参照前条规定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并案审理的,应当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