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汕尾民情地图,是指按照"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的总体思路,以汕尾地图为载体,有机整合"人、事、地、物、组织"等民情信息,着力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实现数据整合共享、业务闭环协同、全面动态掌控、精准综合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