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