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