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加强关键性、战略性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力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