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第二章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十八条有效生产企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产整改,及时向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开工生产。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