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因承担应急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车辆实际使用单位或者相应的人民政府给予合理补偿。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