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三章 社会化服务和扶持措施第十八条有效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燃油补贴和农用电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