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六章 尊重散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第三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市政管理和市政建设中,应当照顾散居少数民族的生活特点和实际需要。在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设置必要的清真肉食、副食、饮食服务网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