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二章 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第十五条有效辖有民族乡(镇)的县、辖有民族村的乡(镇)、辖有民族街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散居少数民族干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