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的统一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化统计资料,接受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