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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四十条

有效

对在监察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监察官、监察官集体,给予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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