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