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林木保护第九条已修改对以灌木为主的灌丛草场,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实行休牧期、轮封轮牧,禁止过度放牧。退化严重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禁牧。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