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支持与奖励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健全对民办学校的支持政策,优先扶持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应当优先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