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第二十四条有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