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宏观调控第二十八条有效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4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