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能交通,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培育推广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船舶、自动化码头,以及定制公交、智能公交、智能停车等新业态新模式。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